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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出新标题如下:“成都市青羊区祥和社会福利院长者入住指南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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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1-4 11:4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、经过中心专业评估,符合条件的长辈可被接纳入住。



2、长辈办理入住时需提供近半年内的病历证明,由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估。深入了解长辈的健康状况、病史以及生活习惯等,依据长辈的自理能力、健康状况和护理需求确定相应的护理等级,并向长辈及其代理人说明护理内容、风险预防措施及双方责任,护理等级将随长辈健康状况变化而适时调整。

3、双方需协商一致后签订入住合同。

4、入住长辈需携带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,能够自理的长辈自行管理,不能自理的长辈由护理员逐一检查并记录,确保严禁违禁物品带入居住区。



5、护理员需向长辈及其代理人介绍康护中心的环境和规章制度,并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。贵重物品应由代理人带回,并由长辈和代理人共同签字确认。



6、能够自理的长辈离中心需得到代理人和中心的同意,双方签字后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离院手续。

7、长辈日常出入中心需得到中心主管负责人的批准,并在照护站进行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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